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涵盖产品出口碳量化计算

来源:1  发布时间:2024/3/6 17:16:57

    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mentMechanism,CBAM),也就是所谓的“碳关税”。CBAM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CBAM实施后,欧盟将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CBAM适用范围将对标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UnionEmissionTradingScheme,以下简称ETS)中已纳入的行业,自欧盟近期将航运业纳入ETS后,ETS已覆盖的行业包括:燃料的燃烧(电力)、炼油、钢铁、焦炭、金属矿砂、铝、有色金属、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矿棉、石膏、造纸、部分化学品、温室气体的捕获、民航、航运等。CBAM将首先涵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气的进口(具体细分品类详见ANNEXI&ANNEXII)

    碳关税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中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玻璃制品等产品而进行的关税税收。

    碳关税是一个边境措施,核心是产品的碳含量。碳关税学名又称碳边境调节机制,英文简称CBAM,该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

    欧盟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规定了CBAM碳排放是以欧盟碳市场为基础,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简化处理。实施细则的附件中规定了每类产品的核算边界、纳入核算范围的排放源及气体类别、简单产品与复杂产品的种类、每类排放源排放气体的量化计算公式、相关排放因子的缺省值等细则,为相关方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官方还同时公布了针对欧盟境外的企业指导文件以及信息收集与排放量计算工具,以帮助欧盟外出口企业更好地完成产品排放量计算,提交信息给CBAM报告主体。

    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对进口到欧盟的相关产品征收碳关税。进口商须在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CBAM登记处履行申报义务,披露上一年度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清缴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

    货物仅可由授权的CBAM申报人进口到欧盟。CBAM以欧盟进口申报人为其管理对象,以间接的方式影响第三国经营者决策及合规行为。

    虽由进口商提供报告,但需生产企业填写标准的电子数据模板,向其提供工厂信息、工序和工艺路径、工厂的总排放量和分摊到产品的排放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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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志超csr001]
CBAM碳关税顾问
创盛验厂

电话:400-009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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