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mentMechanism,CBAM),也就是所谓的“碳关税”。CBAM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CBAM实施后,欧盟将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CBAM适用范围将对标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UnionEmissionTradingScheme,以下简称ETS)中已纳入的行业,自欧盟近期将航运业纳入ETS后,ETS已覆盖的行业包括:燃料的燃烧(电力)、炼油、钢铁、焦炭、金属矿砂、铝、有色金属、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矿棉、石膏、造纸、部分化学品、温室气体的捕获、民航、航运等。CBAM将首先涵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气的进口(具体细分品类详见ANNEXI&ANNEXII)
作为全球首个碳关税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简称CBAM)即将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过渡期持续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碳关税”,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CBAM的申报流程分为两个阶段:过渡期和正式生效期。
过渡期(至2025年12月)
在过渡期内,进口商只需履行报告义务,提交自2023年起每年进口欧盟产品的碳排放数据,无需为此缴纳费用。具体的申报流程如下:
注册登记:进口商需要在欧盟碳关税执行机构(CBAM执行机构)的网站上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进口商将获得一个唯一的识别号码。
数据收集:进口商需要收集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从生产和出口CBAM商品的非欧盟国家的经营者处获取商品的碳排放数据。
数据提交:进口商需要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向CBAM执行机构提交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数据提交可以通过CBAM执行机构的网站在线完成,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完成。
征收期(2026年1月1日起)
在正式征收期内,进口商将需要每年申报前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交出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而相对于过渡期,申报流程在数据提交后多出CBAM证书购买和费用清缴两步。
购买CBAM证书:进口商需要根据申报的碳排放量,购买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CBAM证书可以通过CBAM执行机构的网站在线购买,也可以通过经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购买。
清缴CBAM费用:每年的5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CBAM申报人需清缴前一年进口商品嵌入排放量对应的CBAM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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