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关税对商品制造商征收范围标准事项

来源:1  发布时间:2023/12/26 16:55:16

    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mentMechanism,CBAM),也就是所谓的“碳关税”。CBAM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CBAM实施后,欧盟将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CBAM适用范围将对标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UnionEmissionTradingScheme,以下简称ETS)中已纳入的行业,自欧盟近期将航运业纳入ETS后,ETS已覆盖的行业包括:燃料的燃烧(电力)、炼油、钢铁、焦炭、金属矿砂、铝、有色金属、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矿棉、石膏、造纸、部分化学品、温室气体的捕获、民航、航运等。CBAM将首先涵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气的进口(具体细分品类详见ANNEXI&ANNEXII)

    碳关税是一个边境措施,核心是产品的碳含量。碳关税学名又称碳边境调节机制,英文简称CBAM,该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

    简单说就是,如果进口商将适用CBAM的商品进口至欧盟,那么进口商需要根据商品隐含的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每吨碳排放需要按照欧盟碳市场的碳价购买一张CBAM证书。

    在两年多的过渡期内(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进口商进口适用CBAM的商品仅需要履行报告,而不用实际购买CBAM证书,从企业成本角度看,过渡期内企业无需增加额外购买CBAM证书的成本。根据欧盟要求,进口商的报告义务包括进口有关商品的数量、原产国、商品编码、商品隐含的碳排放数据等内容。

    但在正式实施阶段,如果进口商进口适用CBAM的商品,那么就需要为该商品所隐含的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相应地,进口商需要增加成本支出。

    目前,欧盟CBAM征收范围仅局限于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6个率先覆盖的行业。但其实,2022年6月,“碳关税”修正案中就包括有机化学品和塑料,虽然已经“落地”的欧盟CBAM中暂未包含这两项,但是在未来极有可能随着下一阶段“碳关税”扩大征收范围而被纳入。

    如果欧盟对这类产品征收“碳关税”,将对我国化工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推高我国化工行业出口成本,加剧基础大宗化工产品的市场竞争,使得化工行业出口贸易面临更大挑战。

    对于塑料制品出口企业来说,这必然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产品竞争能力,甚至一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还将被淘汰。塑料制品企业的淘汰,届时上游企业的订单量势必会受到影响。欧盟是我国第二大出口市场,塑料制品出口企业未来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应当尽快妥善应对“碳关税”,最大限度降低其产生的不利影响,以确保企业能够长久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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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志超csr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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