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BorderAdjusmentMechanism,CBAM),也就是所谓的“碳关税”。CBAM是指在实施国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CBAM实施后,欧盟将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征收税费。简单来说,就是通过CBAM对同量的碳排放在欧盟领域内外的价格差异进行调整,使欧盟内外的同量碳排放所需支付的价格基本持平。
CBAM适用范围将对标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UnionEmissionTradingScheme,以下简称ETS)中已纳入的行业,自欧盟近期将航运业纳入ETS后,ETS已覆盖的行业包括:燃料的燃烧(电力)、炼油、钢铁、焦炭、金属矿砂、铝、有色金属、水泥、石灰、玻璃、陶瓷、矿棉、石膏、造纸、部分化学品、温室气体的捕获、民航、航运等。CBAM将首先涵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和氢气的进口(具体细分品类详见ANNEXI&ANNEXII)
CBAM适用于水泥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波特兰水泥、混合水泥和其他水硬性水泥。这些产品根据其特性被归类为不同的商品类别,例如水泥熟料、煅烧粘土等。
水泥行业在实施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事项:
1.明确CBAM的实施阶段和要求
过渡期(2023年10月1日-2025年底):水泥企业需开始报告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
征税期(2026年1月1日起):CBAM正式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企业需根据实际碳排放量缴纳碳关税。同时,免费配额将逐步递减,直至2034年完全取消。
2.核算范围和方法
核算范围:水泥行业需核算直接排放(如熟料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和间接排放(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力排放)。
核算方法:企业需采用欧盟认可的碳核算方法,且从2025年1月1日起,所有报告必须基于实测值。
3.数据管理与报告
数据准确性:企业需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以应对欧盟的严格审核。
报告内容:企业需向欧盟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提供详细的碳排放数据,包括生产工序、工艺流程、直接和间接排放量等。
4.产品类别与系统边界
产品类别:水泥产品需按综合产品类别进行汇总,简化管理和实施。
系统边界:明确生产过程的系统边界,包括原材料研磨、煅烧、产品研磨、烟气净化等环节,但不包括采矿和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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