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验厂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6/4/30 15:36:31

BSCI验厂要求供应商必须确保代表BSCI成员直到最后生产阶段的生产过程涉及的所有分包商都遵守BSCI《行为守则》。并由终端客户BSCI会员进行授权后才可以进行验厂,主要从公司证件数据、管理模式、员工福利以及作业场所、生产设施、消防设备、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厂房建设、饮食娱乐等各方面进行社会责任的审核,结果会以报告形式上传到BSCI官网。

BSCI验厂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 保证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工作用车。

  第二条 职工及其家属急病、重病的,可以派车送医院诊治。

  第三条 因公外出办事的,当班司机有责任按最近路线行车,不得擅自变更路线及目的地,司机有权拒绝(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得绕道办理私事。一经查实,当事人与当班司机各罚款50元。

  第四条 车辆在市内使用完后要及时交还,并填写《派车单》中的相关内容,遇特殊情兄不能按时回来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并说明原因。如无正当理由延迟交车的,每违反一次罚款当班司机50元。

  第五条 公务出车返回后,特别是长途出差后,当班司机要及时办理车辆交还手续,如实填写随车《车辆使用单》,并登记《派车单》中的“返回时间”和“用车公里数”,及时检查车况、进行清洗和补充加油。如不能按要求办理的,每次罚款当班司机50元。

  第六条 司机在每次完成工作任务后,必须把车辆停放在院内停车场。除因公去外地没有返回外,车辆不准在外过夜。违者扣司机当月工资50元。如造成失窃,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第七条 恶劣天气(雪、雾等)一律不派车。

  第八条 如因行政用车紧张而不能派车时,个人使用自己的私家车公出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出车补助。

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www.csr00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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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CI验厂顾问
ANDY(赵先生)

电话:1363177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