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森林认证,又叫木材认证,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目标的工具。FSC森林认证包括森林经营认证(Forest Management,FM)和产销监管链认证(Chain of Custody,COC)。
森林经营的认证,也称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或简称FSC森林认证,它是针对森林经营单位,由独立的第三方FSC森林认证机构根据所制定的森林经营标准,按照公认的原则和标准,对森林经营绩效进行审核,以证明其达到可持续经营的要求的过程。
FSC 认证产品的声明,必须是由没有间断过的涵盖了其法律所有权的整个链条上所有获证组织(包括从认证的森林或回收地点至销售具有 FSC 声明产品或者贴标终产品的所有组织)做出的,这些组织通过了 FSC 认可认证机构的独立认证。因此,产销监管链认证要求林产品供应链上的所有组织具有认证产品的法律所有权,并且至少履行下列行为中的一种:
a) 销售 FSC 认证产品,且销售文件中带有 FSC 声明;
b) 为 FSC 认证产品贴标;
c) 加工或改变组成(例如,在产品上混合或添加林木材料)或为带有 FSC 声明的产品
进行物理完整性加工(例如,再包装,再贴标);
d) 宣传 FSC 认证产品,不包括按照 FSC-STD-50-002(非证书持有者宣传使用 FSC 商
标要求)进行宣传的非证书持有者(例如,零售商)。
说明:如果后续客户想要将 FSC 认证的产品作为另外一种认证产品生产的投入或者将其作为 FSC 认证的产品进行再销售,那么需要 FSC 声明。
为获证组织提供服务,不具有认证产品法律所有权的组织不要求进行 CoC 认证,包括:
a) 为买卖双方安排认证产品交易的代理商或拍卖行;
b) 提供物流服务、运输或临时存放认证产品,没有改变其组成或物理完整性;
c) 按照本标准第 12 章签署的外包协议的承包商。
产品的哪些组成是需要认证的?
产品中具有功能性的基于森林的组成应符合 CoC 要求。如果将产品的一部分移除会造成该产品功能上的缺失,则这部分具有功能性。具有次级功能的组成部分(例如运输,保护或者分配)可以得到豁免。
说明:基于林产品的包装(例如,纸制品或者木制品),被认为与里面的产品是分开的元
素。因此,组织可以选择对包装或者里面的产品进行认证,或者两者都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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