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各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